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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第一部分  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向

   培养目标

   材料与化工学科将从思想、知识和实践三个层次培养专业硕士。

   1.掌握马克思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材料与化工工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现代实验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独立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材料与化工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培养方向

   (一)冶金工程

   1.钢铁冶金

   2.冶金物理化学

   3.冶金用镁质耐火材料

   (二)材料工程

   1.高性能金属材料

   2.功能材料

   3.菱镁新材料

   4.凝固理论与短流程加工技术

   5.材料加工工艺与装备

   6.表面工程

   (三)化学工程

   1.化学工程

   2.化学工艺

   3.煤化工

   4.工业催化

   5.应用化学

   6.生物化工

   7.材料化工

   8.环境污染控制技术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应修课程总学分至少24学分,其中必修不少于18学分。需修课程目录参见培养方案。

二、获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 具有科学精神,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富有合作精神。

   3. 具有事业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和工程伦理规范,能够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4.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善于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够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

   5. 能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综合分析的方法来处理材料与化工工程领域的生产实践问题。

   6. 具有终身学习的专业素质。

   7.本学科硕士必须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学位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结果,都应该是在材料与化工工程领域的某些方面或至少某一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果的独立工作的真实反映,任何捏造数据、歪曲结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三、获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 能熟练完成材料与化工学科科技文献的检索及阅读。

   2. 了解材料与化工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

   3. 能提出创新性思想并自行完成试验设计。

   4. 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动手能力,能合理完成试验操作,能独立完成整理和分析试验数据,具有解决实际材料与化工领域科学和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应在材料与化工领域科学及技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 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应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材料与化工领域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 试验设计和方法比较先进,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4. 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5. 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6. 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中、英文摘要不少于500字。

   7. 论文撰写应满足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